案件起因
2022年11月21日,洪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中发现,外省返洪人员江某某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,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
案件经过
经查,洪江市江市镇青山园村江某某于11月17日从外省出发,19日回到江市镇家中后,其虽按要求向村委会报备,但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,多次违规外出,先后到江市集镇买菜、麻将馆打麻将、乘坐公交车等。11月21日,江某某核酸检测呈阳性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
案件进展
江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、命令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已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。目前,江某某正在接受隔离治疗,公安机关将在其解除隔离后继续调查完毕,并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。
警方提示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
审核:邱 曦 终审:蒋耀南
来源:市公安局
作者:办公室
编辑:朱彦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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